校办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2.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两全”主题(全心育人育才、全力服务南京),坚持“两建”目标(高质量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高水平建设新兴应用型大学),深化“两化”战略(南京化体系战略、网络化体系战略),奋力谱写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建设新篇章;

3.负责处理学校对内综合行政事务,为校领导公务活动提供收发、设备装备、用品、用车、用房等保障服务,协助学校行政领导协调学校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单位、部门的工作;

4.负责撰写或审核以学校、学校行政领导及院长办公室名义对内、对外发布的公文及各类文字稿件、文字材料和往来函件,负责处理学校各类行政来文;负责学校大事记编写,教育年鉴编写、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全校性活动、会议、公务接待,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紧急事件;

6.负责处理学校对外综合行政事务,协调学校与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系;

7.负责校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整理与议决事项的督查、督办;

8.负责学校行政印章、校领导印章的管理及使用,负责校内行政部门、单位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及使用;

9.负责行政类公文的归档、立卷工作;

10.负责学校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重要法律事务;

12.负责管理学校标识等与学校形象有关的无形资产,建设和维护学校形象;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